一、防护区数据
某机房,面积50平方米,高度2.5米,海拔高度1000米,防护区采用恒温空调保持恒温,温度为20℃,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压强大于1200Pa。
二、计算参数确定
体积V=50*2.5 = 125m³;
设计环境温度T = 20℃;
设计浓度C1= 8%;(依据条文3.3.5)
海拔修正系数K = 0.885 (依据附录B);
设计喷射时间t = 8s(依据条文3.3.8);
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大于1200Pa(依据条文3.2.6)。
三、防火区药剂用用量计算
用量计算公式如下(公式具体含义附后):
S = 0.1269 + 0.000513 * T = 0.1269 + 0.000513 * 20 = 0.13716
设计用量
=71kg
选用90L钢瓶 ,钢瓶1只,每瓶剩余量按2kg计算(剩余量根据厂家提供数据确定)。
灭火剂实际用量W0 = W + ΔW1 + ΔW2 = 80 + 2 + 0 =73kg
注: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ΔW2 为0。
四、泄压面积计算
泄压口计算公式如下(公式具体含义附后):
= 0.038㎡。
注:Qx = W/t.
五、计算依据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3.2.4 防护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
2 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m²,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³;
3 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²,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³。
3.2.6 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3.3.5 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8%。
3.3.7 在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8s;在其它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0s。
3.3.13 防护区的泄压口面积,宜按下式计算:
式中 Fx——泄压口面积(m2);
Qx——灭火剂在防护区的平均喷放速率(kg/s);
Pf——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Pa)。
3.3.14 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和系统灭火剂储存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护区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W—— 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kg);
C1—— 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
S—— 灭火剂过热蒸汽在101KPa大气压和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下的质量体积(m3/kg);
V—— 防护区的净容积(m3);
K—— 海拔高度修正系数,可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取值。
2 灭火剂过热蒸汽在101KPa大气压和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下的比容,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T——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
3 系统灭火剂储存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Wo——系统灭火剂储存量(kg);
△W1——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kg);
△W2——管道内的灭火剂剩余量(kg)。
4 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可按储存容器内引升管管口以下的容器容积量换算。
附录B
表B 海拔高度修正系数
海拔高度(m) | 修正系数 |
-1000 | 1.130 |
0 | 1.000 |
1000 | 0.885 |
1500 | 0.830 |
2000 | 0.785 |
2500 | 0.735 |
3000 | 0.690 |
3500 | 0.650 |
4000 | 0.610 |
4500 |
0.5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