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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芜湖液化气罐爆炸事件
发表于:2017-08-04 07:52:59 分享至:

2017年7月21日上午8:30许,西湖区三墩镇古墩路1185号商铺发生爆燃。事故共涉及3个店铺,分别是桐庐野鱼馆、台州名小吃、瓦罐汤。
我们分享4篇麻庭光老师于2015年10月的有关液化气罐爆炸的文章,供大家学习参考!


10月10日,芜湖镜湖区杨家巷私营餐馆发生液化气罐爆炸事件,死亡17人。这是中国发生的无数次煤气罐爆炸的一个缩影,凸显了中国防火与灭火脱离带来的制度性痼疾。

煤气罐发生爆炸,灭火队伍显然是鞭长莫及的,估计又会有一些防火工作的执法者会因此而入狱问责。这不是我的本意,我想研究的是,为何社会化防火工作很难展开?

从事过社会化防火工作的人,他们发现用户很难理解他们的苦口婆心,火灾是极小概率的事件,如何让用户知道后果,是所有现场防火人员的难题。问题在于,他们是公务员(民警),却没有一手的消防经验(与灭火工作脱离),也没有相关的理论培训(不是消防队伍),只有行政的杠杆,很难对用户发生效力。让用户签署《整改通知书》又如何?没有经济的杠杆,很难发挥防火执法的效果。美国一旦用户承认防火隐患,保险公司立马提高保险金费用,让用户感到还是投资消防整改更划算,这是美国的模式。中国没有保险部门的参与,只剩下基层民警的请吃请喝,所以基层民警的非正常死亡率一直下不来,因为他们不懂什么是消防职业化。他们有终身的职业,却不知道职业化消防工作的流程(当然不是他们的问题,是这个国家的问题),因此不能算作职业化的消防。

当然,这个题目太大,我这里想说的,是为何中国社会看不起消防工作的问题,这是消防工作的整体形象问题,有着舆论纵容的恶性土壤。

消防职业化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是否能招到合适的人才,这取决于消防工作的社会形象。而社会形象并不一定是待遇决定的,虽然待遇可以改善社会形象。比如,由于拿破仑的成功,当兵在法国是一项值得自豪的工作,人们对巴黎消防队员的印象是高大、能干、英俊、会跳舞,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消防队员收入不足的经济难题。

不幸的是,中国的消防队员被袁世凯无意中归入了“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的大兵阶层(顺便说一下,袁世凯当年指挥的参加第一批警察工作的2000名小站新军是全国待遇最好的,培训水平最高的,所以袁世凯作为制度开创者没有错,是后世的制度没有及时调整带来的错误)。无论我们的舆论是多么夸赞“抱火哥”是多么的勇敢,可是他仍然需要逃离消防工作。待遇不足当然是原因之一,社会形象不足也是重要的原因。

为什么消防工作的社会形象不足?中国社会有两种非常冲突的观点,一种是集体主义的,强调奉献和牺牲;另一种是以人为本的,强调技能和专业。由于我们缺乏职业化消防队伍,所以舆论中对消防工作的宣传是盲目的、有歧视色彩的,比如某人火场牺牲,舆论立即赞扬。且不谈赞扬内容的单调和雷同,明眼人立即提问,消防工作是保障安全的,为什么自己的安全都保障不了?每一场牺牲都有内在的制度性原因,我们不能提供具体原因,就让消防队员之死显得很无知、很鲁莽、很不值。偶尔,舆论也会赞扬消防队员的成功案例(没有死人),可是由于没有专业的把关,这些新闻没有点出消防工作的技能和知识,让成功显得很巧合、很偶然和很无趣。由于集体主义的煽情和以人为本的无力,所以中国消防队员的社会形象位于社会的底层,远远不能和欧美同行相比,也不能和中国大国崛起的趋势相匹配,消防宣传变成了一种鸡肋。

我看消防宣传,经常会提两个问题:他是英雄,英雄为何丧生火场?他很能干,能干为啥说不清道理?不明不白的牺牲,不清不楚的成功,是导致消防宣传效果异化的关键。国内对消防工作的舆论报道,经常会在这两个问题上栽跟头。目的是为了宣传消防工作,结果却是对消防工作的丑化和歧视,比如香港电影《烈火雄心》,突出当事人的道德,丑化当事人的技能,这是缺乏专业眼光在背后进行审查的结果,也是消防非职业化的一个副产品。很少有人能够说清楚消防工作的伟大、光荣、正确,到底在哪里?中国消防文化的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为什么会这样?牺牲不是伟大,更可能是决策失误、技能不足、知识不够的火场表现。成功不是偶然,而是专业知识、长期培训和职业水准的共同结果。中国消防工作地位低下,与新闻舆论的不负责任的宣传有关。

一般说来,消防实行职业化的地方,往往需要通过“演兵”活动来展示消防的硬件(工具设备)和软件(技能组织),比如宋代清明节,禁军需要进行“摔脚”活动,类似于日本的消防日(1月6日)举办的“鳶人”表演。印度和美国都在国庆节举办游行活动,都需要消防队伍的“秀肌肉”。美国麻州小镇Holliston,拿全薪的职业消防队员只有一人,其他都是志愿者。他们都是靠地方地税的支持,所以每年有两次游行,分别发生在春季和秋季的“Holliston Day”。国内兵役制消防缺乏“演兵”的传统,因为与地方的投入无关,所以就可以一直藏着掖着,不必考虑对地方投入的反馈。如果消防职业化,必然仰赖地方税收,必然要通过“演兵”游行的方式反馈社会,同时提高消防队员的社会形象。没有消防队员的社会活动,哪有正常的社会形象?消防工作,本来是一项社会工作,没有社会的支持,很难搞好。当代的社会消防工作,甚至不理解古代的消防传统,只知道苦口婆心,不知道专业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这是国内消防工作的异化。

所以,中国的基层防火工作很难开展,一方面是因为基层民警缺乏理论,没有说服力;另一方面,中国的舆论只会捧杀英雄,间接丑化了消防这个职业,所以消防工作很难得到重视,这两点都是消防非职业化的恶果,我只能点明,不能深入,就此搁笔。

 


随着更多的新闻披露,我又发现很多新闻报道的误导效果,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他们是在丑化消防这个专业,我来说一说我从新闻中得到的认识,反映了全社会对安全的很多错误认识。

小吃店没有执照。这和安全是两码事。公共安全是跟着地方走,不管谁在这里开业,哪怕你是犯人在我这里停留,我都要保证你的安全。初次到达美国的人,对美国灯光使用感到很浪费,可是这是法律规定的,没有灯光,有人摔倒,业主付医药费。谁让这是你的地皮呢?

人员没有采取适当的逃生方向。当门口发生火灾之后,有人到室内寻求庇护。这是胡说八道。问题在于,气罐是放在大门口的,气罐着火,当事人都被封住了,所以,他们根本逃不了,不是不想逃,或者决策失误。这是北京“蓝极速“网吧大火的教训,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公众场合(按照NFPA术语,叫做Assembly),一定要准备两套相互独立,尽可能远距离的出口。所以,小吃店问题出在没有准备冗余出口,而不是当事人觉悟问题。

气罐要进行日常的维护。这又是对商业安全的误解。自从1968年韩国大然阁大火之后,业内的共识是商业用燃气和高层建筑用燃气不得使用气罐,防止把消防队员炸没了。现场有没有气罐,火场战术是完全不同的。当然,你要说“抱火哥”如何如何,我只能说他不懂战术,勇敢未必代表火场战术。战术意味着灭火效率和最小的风险。

小店违法开业,所以安全不足。可是历史教训告诉我们,往往是因为安全不足,所以小店违法开业。公元1288年,元代画家高克恭在杭州当官的时候,发现当地人经常失火,调查发现,因为当地火禁甚严,所以大家都违法“夜作”。所以,高克恭把杭州火禁永久地废除了,大家都称“便”,安全性反而提高了。管理者都认为火禁管用,可是火禁会带来不便,不便会带来违法,违法会带来更多的火灾,这就是小店违法的奥秘。中国还是一个非常迷信火禁的国家,比如动不动就搞战备,动不动来一次“APEC 蓝”,其后果是百姓不便,违规越来越多,灾难短时间会减少,长期会增加,这是一种恶政,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火禁的长期效应是不利的,忽视了安全制度建设。

安全素质哪里来?同事有10岁的小孩,对吸烟、野味、脏话问题极其敏感,一问哪里来的?老师教的。所以素质来源于启蒙教育,这是我国古代强调小学要“洒扫应对”的奥秘,人生的情商、智商和钱商,都启蒙于小学教育。问题在于,国内的安全教育是不够的,我曾看过一份消防局的小学安全教育提纲,在四年级教小学生救火,这是违背常识的。逃生第一,报警第一,其他都是胡说八道。救火是工作岗位训练的结果,没有岗位,不要逞能。

为何缺乏校园安全常识教育?很多人不以为然,我们也有到课堂讲授气罐灭火的老师,怎么会缺乏校园安全教育呢?安全教育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这位到课堂讲授气罐安全常识的老师,丝毫没有意识到他这样做对观众是不安全的,当着那么多没有防护的观众面前玩火,这是不负责任。美国没有专业防护在场,是不允许他这样动火的。所以,什么是安全?当事人的理解都不一样,你教出来的效果自然有差异。

什么是消防的传统?很多人对此理解不一。比如中国消防史把山顶洞人的弄火当作消防源头,也有人把“孔子问人”当作消防的源头。其实消防概念引入中国是1902年,兵役制消防取得普及地位是1949之后,比较正规的消防大约是1993年隆福大火之后(重视火场自救),1994年设立特勤之后(提供减灾服务),才算作消防。所以,中国的消防传统,大约只有22年,在此之前,只不过是灭火,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消防。

为什么我们不重视消防?消防是一项社会性活动,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所以,古代的消防,通过赛会(检查泵浦可靠性,展示力量与组织)、游行(展示硬件,联系民众)、摆会(筹款宴,感谢宴,地方政治关系宴)来改进消防的社会功能。今天,中国的消防局限在一小撮人当中,与社会的联系几乎没有,也派不出有经验、有理论、有口才的科普大师走上讲台,这就是中国古代消防文化走向穷途末路的原因。我们已经忘掉了传统、忘掉了文化、只剩下勇敢(鲁莽)和设备(钱财)了,这是国内所有灾难的文化背景。

 


什么是液化石油气?

我到网上一搜,发现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是丙烷,这玩意我熟悉。美国新英格兰地区过冬燃料主要有两种,2号燃料油和丙烷。前者对锅炉的燃烧器有讲究,每年取暖锅炉启动前需要找人清洁燃烧器才能启动,所以虽然2号燃料油便宜一点,但总成本是差不多的,因为有额外的人工费。2008年能源危机高峰时段,谈论最多的就是美国东北部建LPG进口码头带来的基础结构与安全性,以及防恐问题,我想国内也差不多。

 

为何伤亡大?

一个常见的问题是,为何一个气罐爆炸导致17人死亡?这个例子与2000年洛阳大火极为相似,都是中毒,都是全体死亡(没有伤者),都是在消防队员到场之后发生,消防队员的火场战术值得研究。对于这种逃生的困境,如果消防队员需要救人,可以用大风机从反方向猛吹,造成火场的正压通风(PPV,positive-pressure ventilation)的局面,可以在局部造成避难所,避免一氧化碳的侵袭。不过,这种战术不可避免地带来火势向另一面的加速蔓延,在那个密集的店铺区,容易扩大灾情,因此需要慎重选择。

洛阳东都大火309人全部死亡的教训,是当事人不知道如何在火场搭构避难所,躲避烟气的侵扰。按照统计规律,火场80%死亡与烟气中毒有关,如果保护好你的口鼻,至少有80%的生存概率。而东都大火的受害者,过度相信消防队员的灭火能力,在消防队员到场3个小时后,因为没有关门自救而全部中毒死亡。

所以,火场逃生的关键,在于你相信谁,相信消防队员?相信老板娘?还是相信逃生常识?上海商学院大火中的跳楼悲剧,就是对老板娘(出馊主意的人)过于相信造成的。

 

为何救火难?

火灾11.44发生,47分报警,50分爆炸,51分到场,12.20控制火情。舆论都说致命6分钟,可是当时他们都没有死啊?理由是没有人烧伤,主要是一氧化碳中毒,就是呼吸有毒烟气产物而死。消防队员控制火势需要29分钟,对火场17人的伤亡是主要原因。

为什么救火难?这又涉及我国消防制度的先天性痼疾,消防工作非职业化,搞防火的民警与搞灭火的消防,不是同一批人,所以搞灭火的到场需要研究如何展开,耽误了时间。职业化消防强调文档工作,就是预调研,把现场摸熟之后,形成应急方案,这样可以加速火场行动展开,可以改进灭火效果,避免救火时的手忙脚乱。中国把同一个工作拆成两部分,需技术的活,让终身制的民警干,需勇力的活,让流动性的消防干,可是两者是不可划分的,所以业主总是成为消防制度的替罪羊。

如果我是消防队员来调查现场的防火形势,立即知道消防栓的水压不足,需要使用消防车泵浦增压,而当地店铺太密集了,消防车无法展开,所以这个火是救不了的。我们的民警从没有灭火的经历,就看不出火势会失控的苗头,也就对风险视而不见了,这是制度设计的问题。

 

为何逃生难?

芜湖消防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我国现行规定,一个房间的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门。单层公共建筑(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如面积不超过200平米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即可。因此,这类小吃店没有另一安全通道也并不违规。可是,这种说法是有前提的,前提是不能在唯一的出口放置危险,如果你明明知道危险会封住唯一的出口,还要按照消防标准来行事,就是不知变通了。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还是因为民警没有消防理论,只有消防手册,只能看到手册上的基本危险,对组合型的危险视而不见,这是致命的原因。该小店从8月18日开始营业,10月10日发生爆炸,期间无人感到有毛病。大家都习以为常,可是消防专业工作者会指出,你破坏了标准的前提,因此消防标准不适用。这是1940年4月23日美国节奏夜总会大火的教训,当时只有一个出口,烧烤就在出口,内部大量树叶装饰,所以点火很快,大门被封堵很快,全部209人烧死(中毒),全部是非裔,所以不敢宣传,怕得罪美国的非裔。

该小吃店的困境,就是全中国小吃店的困境,门面房只有一点大(避开复杂的消防规定,是门面房的主要考量),利用街道公共面积是自然的考量。《中国消防标准》运行这种小吃店运行,实际上就是置(客)人于死地。你说这是业主的错,业主只不过没有执照,其他都是控制不了的。你们消防和民警都不管的东西,业主当然也看不出来管不了。所以,我很同情业主,他没有作恶的动机。

气罐安全问题很简单,可是这是近年来中国为了“节能减排”,降低环境污染而推动的能源革命的一部分。气罐的使用带来了风险,需要消防工作者深入基层去科普解决。国内最不重视的是校园科普,就是不懂得科普的基本规律,是大人听孩子,孩子更好学。不重视校园科普,也是我国消防制度的原罪。所谓国人素质低,是因为我们的消防制度没有与时俱进,不能及时更新我们儿童的素质,因此拖累了全国人民的素质。

消防职业化,不是给消防业者一份终身的职业,而是让他们作出更专业更有效率的安全服务,虽然前者可以改进后者,问题在于中国的国情是不允许全面职业化的,美国也做不到(只有1/4职业化)。所以,职业化不是看待遇或福利,而是看你怎么学习怎么服务,满足社会需要的制度才是更好的制度。很多人都看不出来,因为你受到的教育都是非职业化消防提供的,所以没有比较。没有人告诉你逃生和救人是矛盾的,让你逃生,就是不想让你白白送死,我们的观念可不是这样的,所以观念的改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一个职业化消防业者不会鼓励你火场救人,你死了显得他很丢脸很没素质,这是以人为本。

 


为何老板娘最先发现泄漏?

很多人没有注意到,芜湖气罐爆炸,是楼上洗菜的老板娘最先发现的。楼下至少有20多人,为何感觉不到燃气泄漏?这里需要两个常识,第一,燃气是无色无味,你闻不出来的。可是,为了捡漏的需要,燃气公司故意加入怪味,让你感受到燃气泄漏,这是蓄意设计的结果。第二,人体的鼻子有一种特性,只能检测变量,不能检测常量。所谓“久入鲍肆,不闻其臭”,就是说,鼻子有很强的可适应性adaptability。遇到异味,鼻子很快习以为常,仅仅是在刚接触时有明显的不适,人们往往另行解释。所以,位于楼上的老板娘,因为有新鲜的空气可以作基准参考(类似于仪表的校验过程),所以她能闻出异味,而当时现场的所有人都被自己的鼻子骗过去了。可能这种作法对人类进化更有利,所以人类并没有感到有什么不便。但是作为安全工作者,我们知道不能相信自己的感觉,自己的感觉总是变化的,所以需要仪器来校验,现场缺乏自动检测设备,是灾难扩大化的重要因素。因此,这一灾难的根本原因,在于少装了一个燃气泄漏报警器。不过,燃气泄漏报警器容易误报,对于人群场合,人们倾向于不装,避免人群恐慌。所以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不是法规可以强制的结果。

 

火场逃生付不付钱?

遇到这种服务领域的火灾,一个伦理学问题产生,那就是火场逃生付不付钱?通常这种餐饮业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卖服务的正规店,一种是卖流量的小吃店(快餐店)。如果是正规店,你听到报警,就不用付钱,因为不管是否是真火警,保险公司应当支付正规店的损失。如果是小吃店或快餐店,你已经付过钱了,不存在付钱的伦理学困境。所以拿得走就拿,拿不走就扔,生命总是第一位的,尤其是你确认这是真火警,不是误动作之后,逃生是不可犹豫的。

所以,商场对这个问题很头疼,唯一的办法是投保,让保险公司来赔偿,他们是无权扣留逃生者的。前几年,有一个商场大火,不是巴西就是秘鲁,因为粉尘爆炸造成重大伤亡。有人说是老板关闭大门所致,我想有这方面的贡献。教训就是,没有保险的参与,消防工作太害人了,让你提心吊胆外加倾家荡产,还有被问责替罪的可能性,这是小业主的悲哀,也是消防工作者的不幸。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等于是政府办保险公司,是不利于其他保险工作的公平开展的。

对付谣言,只要用心想一想,这种卖流量的小吃店,怎么会有人专门盯着客人事后收钱?显然说不通嘛。

 

为何会发生群死的悲剧?

有目击者称,发生爆炸时,周边很多人慌忙逃跑,一些人跑出店外,还

有一些人选择“逆向”躲进店内,这一细节得到消防救援人员证实。据现场救援的消防人员透露,发生事故的这家店面很早以前就私隔了一层阁楼,并配有木质楼梯,供店家私人使用。杨韬表示,起火爆炸的灶台和液化气摆在店门口,火势首先把大门封住,店内顾客见火势大,不少都往后躲,然而店面内部乃至阁楼上的窗户均有防盗窗,导致无法逃生。

通常人群在火场中聚集,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是在复杂的环境中,人们相互凑到一起来“抱团取暖”,或者说共享信息,共商对策,这种火场聚集的现象,最早是Bryan教授在1980年的MGM大火中发现的,逃生学术语叫做Clustering Behavior。另一种是群体恐慌现象,当第一人采取错误的决策之后,第二人会不假思索地跟随,俗称多米诺效应。按照恐慌理论的心理学解释,这是一种Affinity theory。人人在危机时刻有一种亲和倾向,即防止被落单,向他人看齐。这一点在1994年的辽宁阜新艺苑俱乐部大火中最明显,人人都希望原路返回,虽然原路被踩踏堵塞,可是人人都相信人人,不愿寻找新路,这是导致233人被烧死的关键性心理作用。

打破这种火场决策的惯性或思维模式,需要校园逃生科普,这又是我国消防制度的软肋,多说无益。

 

上述思考,是基于《火灾人类学》的原理与内容。如果大家都有一点人类在火场如何反应的常识,大家还会惊慌失措吗?中国人在火场经常性地发生群死群伤的结果,很可能对对火场反应的认识不足带来的结果。美国电影的灾难片看多了,美国人就紧张不起来,经常会在应急管理中不愿相信疏散命令,走到了恐慌的反面,这是文化的差异,也是见识的差异,无可厚非,可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