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电气火灾;
2.固体表面火灾;
3.液体火灾;
4.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那么哪些场所需要设置气体灭火系统呢,本文罗列出一些主要的规范中规定需要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条文,方面气体灭火设计人员参考。
8.3.9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1. 国家、省级或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内的微波机房、分米波机房、米波机房、变配电室和不间断电源(UPS)室;
2. 国际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区中心内的长途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3. 两万线以上的市话汇接局和六万门以上的市话端局内的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4. 中央及省级公安、防灾和网局级及以上的电力等调度指挥中心内的通信机房和控制室;
5. A、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已记录磁(纸)介质库;
6. 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中心内建筑面积不小于120㎡的音像制品库房;
7. 国家、省级或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内的特藏库;中央和省级档案馆内的珍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大、中型博物馆内的珍品库房;一级纸绢质文物的陈列室;
8. 其他特殊重要设备室。
7.2.4 下列部位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或细水雾灭火系统:
1. 图书、资料、档案等特藏库房;
2. 重要通信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机房;
3. 变配电室和其他特殊重要的设备房间。
13.1.2 A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主机房应设置洁净气体灭火系统。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主机房,以及A级和B级机房中的变配电、不间断电源系统和电池室,宜设置洁净气体灭火系统,也可设置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6.0.6 馆区应设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特级、甲级档案馆中的特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服务器机房应设惰性气体灭火系统。特级、甲级档案馆中的其他档案库房、档案业务用房和技术用房,乙级档案馆中的档案库房可采用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或细水雾灭火系统。
6.7.3 医院的贵重设备用房、病案室和信息中心(网络)机房,应设置气体灭火装置。
7.3.2 设有电子设备的下列处所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
1. 通信枢纽的各种机械室;
2. 客货共线铁路区段站及以上车站的通信机械室、信号机械室;
3. 客运专线铁路车站的通信机械室、信号机械室及区间中继站;
4. 调度中心(所)设备机房;
5. 信息技术中心(含行车、调度、票务)的主机房、网络传输室、操作间、介质库;
6. 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和客货共线铁路中型及以上旅客车站客运服务系统设备机房;
7. 车辆安全防范预警系统机房和电气化铁路牵引供电远动系统控制站机房、牵引变电所主控制室;
8. 10kV及以上变、配电所的控制室。
表7.5.1 主要厂房(仓库)、工艺装置自动灭火系统设置要求
注:
1. 主控制室等长期有人值守的场所可不设自动式灭火系统,按规定配备手提式灭火器;
2. 气体灭火系统仅用于室内场所;
3. 在有色金属板带箔材加工的轧机(包括油地下室)等场所当采用细水雾、水喷雾灭火系统时,应避免水液进入油系统中,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
7.5.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以及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各类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当泡沫灭火系统用于各类可燃液体储罐(容器)等设施灭火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的有关规定。
注: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气体灭火设计(公众号:qitimiehuosheji)。